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应县财政局
宝人社[2017] 5 号
宝财社[2017] 8 号
关于下达2016 年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我省对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实行普惠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的政策。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全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办法(试行)》(苏人社发[2011]147号、苏财农[2011]51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15]52 号)文件精神,县人社局对各镇区上报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人员获证奖补资料,依据省获证奖补系统的相关数据,进行了逐项核对后,确认共有146 名参培人员分别获得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符合享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资金补贴条件,其中:初级600元/人、中级1000元/人。现将2016 年获证奖补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此项资金由县人社局通过县财政局涉农一折通,打卡发放到参培获证奖补人员的个人账户。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抄送:扬州市人社局,扬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