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印发宝应县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委、办、局,县经济开发区、有机农业开发区:
《宝应县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4日
宝应县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4-2016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意见》,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宝应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要求,努力建设“四个宝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着力打造“生态”品牌,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生态宝应”发展战略,探索宝应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加快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维护生态平衡。加强城乡环境治理,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培育生态文化,积极倡导文明消费方式。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建设生态文明。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一起抓、产业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一起提升、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一起考核、物质文明与生态文明一起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行动目标
巩固国家生态县建设成果和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工程建设,全县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根据《宝应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确定的近期目标,2014-2016年着力建设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制度等生态文明六大体系,到2016年,实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值45%以上达标,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完善生态文明“六大体系”建设,在优化生态空间、构建生态经济体系、打造城乡宜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水平、夯实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基础等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推进红线严守行动,进一步优化构建生态空间体系
1、严守耕地红线
突出规划龙头的引领作用,不断优化产业布局规划。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断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率。统筹安排生活、生态和生产用地,实行有序开发,发挥集聚优势。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加快产业转移和转型升级,促进空间布局优化。坚持以开发区和临城园区为重点,强化镇工业集中区整合提升,不断整合土地资源,充分挖掘土地潜能,提高土地承载能力。大幅度提高项目投资强度,加快推进县开发区和重点、优化镇工业集中区向生态园区转型,提高土地开发效益。
2016年,全县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单位工业用地产值达到55亿元/km2以上。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经信委)
2、严守生态红线
优化生态功能区布局,县域空间开发要符合江苏省主体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要求,实施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严守全县12块、面积226平方公里的生态红线区域,不可越雷池一步。发挥生态补偿作用,加大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保护。
2016年,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环境治理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农委、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
(二)推进绿色增长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态经济体系
3、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传统产业的升级改造,深入推进输变电及新能源机械装备、汽车汽配、轻纺化建、电子信息、文化产品及有机食品产业格局,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项目建设。加强科技创业园、省级泵阀管件产业园、纺织服装产业园等特色园区建设,积极引导同类项目集中布局、关联企业连片配套,推进循环经济园区建设。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打造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及生态旅游业。
2016年,资源产出增加率达到15%,再生资源循环利用率72%以上,碳排放强度在320kg/万元以下,单位GDP能耗低于0.46吨标煤/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服务业发展局)
4、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
加强规划环评工作,建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联动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高化工、涉重金属、危废、辐射等重点防控行业环境准入门槛。
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率及环保竣工验收通过率达100%。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
5、积极落实节能减排措施
坚持科学规划,明确工作责任,挖掘减排潜力,落实具体措施,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加快发展生物质发电,调整能源消费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适度发展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完善提效协鑫电厂生物质发电工程。
201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化学需氧量(COD)小于6.5吨/平方公里,二氧化硫(SO2)小于1.5吨/平方公里,氨氮(NH3-N)小于0.8吨/平方公里,氮氧化物(NOX)小于2.5吨/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委、县农委)
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活动,在电力、化工等高水耗行业推广节水措施和技术,实现一水多用,梯级利用;在农业生产方面综合运用节水技术,努力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2016年,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低于13.5M3/万元,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大于0.6。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经信委)
大力推进绿色节能建筑建设,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推广力度。
2016年,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85%以上,节能电器和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建管局、县商务局)
6、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制订循环经济示范的激励措施。加快县开发区省级生态工业园的建设步伐,2016年,县开发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镇级工业集中区完成生态化改造比例达40%。
深入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清洁生产对标创先活动,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企业、使用和排放有毒物质企业全面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2016年底前,确保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审核比例达100%。
(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环保局)
7、积极推广生态农业
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着力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和有机肥推广工程等,充分发挥区域生态优势,积极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全面提升耕地效应。加强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大力推进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2016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率达到70%以上,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食品种植面积的比重达45%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委、宝应湖有机农业开发区)
8、不断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积极鼓励、推进环保产业,加大对节能节水、环保设备、环保综合服务等企业的重点支持,提高规模以上环保企业的比例。
2016年,节能环保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大于3.5%。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委)
(三)推进碧水蓝天宜居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与人居环境体系
9、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
加强水污染防治是我县生态保护的重中之重,坚持应急防控与长效管理并重,推进区域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重点断面达标治理,力争省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扎实推进黑臭河流的调查研究和专项整治,抓好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全县地表水水质。全面实施农村河塘整治,深入推进“河长制”管理,强化河湖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
2016年,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表水优于国家Ⅲ类水质的比例达82%以上,县镇村河道清淤覆盖率达100%。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务局)
10、深入实施蓝天工程
加快建立大气污染的监测监控,开展PM2.5等指标监测,实时公布监测信息。防治酸雨、雾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扩大油改气覆盖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划定高污染汽车限行区域。划定“禁燃区”,淘汰禁燃区内燃煤锅炉、窑炉。对化工、电子、制药、涂装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治理,完成加油站、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采取洒水压尘、预拌砂浆和混凝土,设置专用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收集场所、运输车辆清洗设施、围挡、防尘网等措施,全面整治建筑工地、道路、堆场、裸地扬尘。
2016年,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天数的比例达80%。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委、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交运局)
11、强化土壤和固废、辐射污染防治
强化对涉重企业的监管,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加大土壤污染监测,实施污染土壤修复工程。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和管理,医疗废弃物安全处置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并向村庄、社区、企业延伸。推进餐厨垃圾收集和集约化处置、污泥规范化处置等项目建设。实现放射源实时在线监控,加强电磁环境监管,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2016年,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污染土壤修复率达80%。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县农委)
12、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撤并镇及中心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
2016年,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规划中心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1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城管局、县环保局)
13、全面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任务,加快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继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分类试点、畜禽粪便污染防治、农村卫生改厕等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推进畜禽养殖、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逐步提高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农村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率100%,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95%,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农委、县卫生局)
14、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推进城镇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城乡黑臭河道整治工程。加强城乡噪声管理。强化工业废气、废水监管,努力实现“天蓝、地绿、水清”宜居目标。
2016年,环境功能区(声)达标率保持100%,公众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达到80%。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15、加大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
大力提倡植树种草,加大沿湖、沿路、沿河绿化力度,积极推进公共绿地建设,开展裸露地植草。全面打造安大公路、新淮江路绿色观光长廊,建设生态中心。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全县绿化格局,增加区域的整体绿量。加大湿地保护和恢复力度,加快宝应湖、射阳湖湿地的退网还湖,退塘还滩等生态修复工程;抓好白马湖野莲和原生境保护。
2016年,林草覆盖率达21%,生态治理恢复率达68%,生态用地比例达65%,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0%。
(责任单位:县农委、县住建局、县水务局)
(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与宣传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态意识体系
16、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各行各业的生态文明建设行动。开展生态园林城市、生态旅游区、生态工业园区、生态教育基地、生态文明示范镇(村)、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大力推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各镇完成生态文明示范镇规划编制,并大力组织实施。
2016年,绿色学校(省级以上)覆盖率达35%,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环保公益活动支出占公益活动总支出的比例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相关部门、各镇)
17、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加大舆论引导与宣传,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普及生态环保知识,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社会生态环境行为,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人才培养和使用。加大社会各层面人员培训活动。在中小学普及生态文明教育,在党校等干部培训基地、社区和中小学开设生态环保讲座,确保生态环境教育课时比例达到6%。开展健康卫生教育活动,全面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在企业开展环境社会责任倡议活动,强化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的社会责任。发动青年志愿者和社区、企业职工构建环保志愿者队伍。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2016年,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达85%以上,绿色出行率达45%以上。
(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交运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经信委、县环保局)
18、充分发挥政府示范作用
发挥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作用。大力推行绿色政府建设,积极倡导绿色办公,在政府机关全面实行“绿色采购”。
2016年,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所占比例达90%以上。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财政局)
(五)推进措施保障行动,进一步优化生态制度体系
19、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在全县积极推广和提倡生态文明,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区域发展战略高度。建立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年度推进计划,分解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政府办)
20、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统计体系,为目标考核、综合决策提供依据;制定重点项目进度监督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强化责任监督和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度,确保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达15%。
(责任单位:政府办)
21、拓宽投入渠道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工程资金投入力度,安排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方面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污水处理、城乡环境整治、区域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
2016年,生态环保投入占财政收入比例达15%。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22、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加快建设生态环境监控平台,提高环境监控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监测、监察、宣教、信息、应急、核与辐射、固废等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督管理水平。修编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和环境风险企业的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环境重点风险源数据库。加强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撑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全力做好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3、引导公众参与
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质量等情况。进一步扩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参评覆盖面,提高参评质量。鼓励检举揭发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016年,环境信息公开率95%。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四、重点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根据《宝应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4-2016年计划完成六大体系共46项生态文明重点工程建设任务(附后)。
宝应县生态文明建设2014-2016年重点工程
类别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重点工程建设内容 | 投资额 (万元) | 资金 来源 | 建设期限 | 责任部门 |
生态空间体系 | 1 | 湿地生态修复及建设工程 | 完成宝应湖水环境状况调查,划定运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界址,开展湖泊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 | 500 | 财政 | 2014-2016 | 环保局、水务局、农委、水产局、国土局 |
2 | 建设白马湖湿地保护小区。 | 400 | 财政 | 2014-2016 | 农委 | ||
3 | 建设大溪河湿地保护小区。 | 300 | 财政 | 2014-2016 | 农委 | ||
4 |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 开展宝应运西湿地森林生态中心建设,建成品种优良,树种多样,产品畅销的经济林果500亩。 | 100 | 财政 | 2015-2016 | 农委 | |
5 | 绿色宝应 建设工程 | 实施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标准良田建设等项目区和通达工程林网林带建设4万亩;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40个。 | 950 | 财政 | 2014-2016 | 农委 | |
6 | 绿地景观 工程建设 | 沿S237等主要公路道路、河圩建设防护林6000亩。建成城镇公共绿地80万平方米。 | 12000 | 财政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农委 住建局 | |
生态经济体系 | 7 | 生态工业园区示范建设工程 | 经济开发区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 1000 | 财政 企业自筹 | 2015 | 经济开发区 经信委 环保局 |
8 | 产业升级 工程 | 加快推动曹甸教玩具综合体、鲁垛乱针刺绣产业园二期、小官庄圣诞创意文化产业园、安宜软件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 | 12000 | 财政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经信委、文广新局、相关镇 | |
9 | 科技创新 工程 | 建设省企业技术中心6家以上。 | 700 |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科技局 经信委 | |
10 | 规模化企业ISO14000认证工程 | 规模以上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比例2015年达到20%。 | 1200 | 企业自筹 | 2014-2015 | 经信委 环保局 | |
11 | 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工程 | 每年20家以上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 500 |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经信委 环保局 | |
12 | 节能环保产业推进工程 | 认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14家以上,节能监察用能单位80家以上。 | 300 |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经信委 | |
13 | 工业节能 改造工程 | 实施节能改造项目35家以上,淘汰落后产能5家以上,关闭小企业8家以上,淘汰燃煤小锅炉40家以上,淘汰落后机组1000KW以上,清洁能源替代项目5家以上。 | 12000 | 财政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经信委、科技局环保局 | |
14 | 工业循环经济示范推广工程 | 新建15个工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 1000 |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经信委 环保局 | |
15 | 有机、绿色食品建设工程 | 建设有机食品基地面积1万亩以上,绿色食品基地60万亩以上。 | 4000 | 财政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农委、水产局 | |
16 | 农业循环经济示范推广工程 | 新增3个农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 1500 | 财政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农委 | |
17 | 农业节水 灌溉工程 | 硬质渠道增加30千米,节水灌溉推广面积增加6万亩。 | 3000 | 财政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水务局 | |
18 | 水乡古城特色旅游区建设工程 | 修缮蒲松龄供职旧址;修缮、开放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学宫。 | 400 | 财政 | 2014-2015 | 旅游局 文广新局 | |
生态环境体系 | 19 | 城市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工程 | 新建2.0万吨/日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完成仙荷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铺设污水收集主干管网24公里,配套污水提升泵站两座。 | 11000 | 财政 | 2014-2016 | 水务局 经济开发区 |
20 | 镇村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工程 | 新建山阳镇第二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新建、改造建制镇污水管网60公里;新建15座农村行政村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工程。 | 12000 | 财政 | 2014-2016 | 水务局 环保局 | |
21 | 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 | 建设仙荷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 | 1000 | 财政 | 2014-2016 | 水务局 | |
22 | 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 | 在南园路选址新建垃圾转运中心,征地10亩,日转运处理垃圾300吨;在城北片区新建垃圾中转站1座,日处理垃圾100吨,建成城区生活生物质处理中心。 | 1000 | 财政 | 2014-2015 | 城管局 | |
23 | 垃圾减量化和分类收集工程 | 完成泰山路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 | 300 | 财政 | 2014-2015 | 城管局 | |
24 | 绿色交通 建设工程 | 建设120m3LNG加气站一座及相关配套设施。2014年完成城北站建设,2015年完成城南站建设。2016年前全部实现长途、农公和城市公交LNG气体客车改造工作。 | 8900 | 财政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交运局 | |
25 | 农村清洁 能源工程 | 新增年消化秸秆5千至1万吨企业2家,年消化秸秆1千至5千吨企业6家。 | 1500 |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农委 | |
26 | 大气污染 整治工程 | 实施在禁燃区,生态红线区、经济开发区内的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或停用。加强施工场地监管,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创建文明工地。 | 2600 | 财政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环保局、城管局、建管局 | |
27 | 区域集中 供水工程 | 建设城区至黄塍D500自来水管道、城区至泾河D400自来水管道共11.8公里。 | 1160 | 财政 | 2014-2016 | 水务局 | |
28 | 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工程 | 全县累计建设规模化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20处,其中大中型沼气工程15处,小型沼气工程5处。 | 2650 | 财政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农委 | |
29 | 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工程 | 实施宝射河灌区改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等项目。 | 5600 | 财政 | 2014-2016 | 水务局 | |
30 | 农村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 全县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2万座。 | 1800 | 财政 自筹 | 2014-2016 | 卫生局 | |
生态人居体系 | 31 | 清水通道综合整治工程 | 开展京杭大运河(宝应县)、潼河清水通道整治工程,建设浆砌块石护坡及生态护坡。 | 2000 | 财政 | 2014-2016 | 水务局 |
32 | 清洁家园工程 | 在城区选址新建一类公厕5座以上。 | 1000 | 财政 | 2014-2016 | 城管局 | |
33 | 碧水工程 | 开展城乡河道疏浚工程、截污与雨污分流工程、清水活水工程和河岸绿化工程及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 25000 | 财政 | 2014-2016 | 水务局 农委 | |
34 | 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 | 实施京杭大运河城区饮用水源地绿化修复工程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潼河水源地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护坡等。宝应粤海水务有限公司(宝应水厂)增加深度处理工艺。 | 3000 | 财政 企业自筹 | 2014-2016 | 水务局 | |
35 | 环保监控能力 建设工程 | 完成PM10、O3、NOx等设备更新。新增PM2.5监测设施。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加强信息中心监控机房硬件建设。 | 800 | 财政 | 2014-2015 | 环保局 | |
36 | 环境科研教育基地建设工程 | 建成生态文明教育馆,实施动态更新。 | 100 | 财政 | 2014 | 教育局 环保局 | |
37 | 汽车尾气污染管控工程 | 加强限行区建设和执法力度,淘汰黄标车。机动车环保标志核发率、检测率逐年增长20个百分点。 | 500 | 财政 | 2014-2015 | 环保局、公安局 | |
38 | 河道景观工程 | 宝射河景观工程(新城一横河—环城路段总长1300米、宽50米。分段建设京杭运河城区段景观工程。 | 4200 | 财政 | 2014-2016 | 水务局 | |
39 | 绿色照明工程 | 推广节能灯20000只以上 | 100 | 财政 | 2014-2016 | 经信委、住建局 | |
40 | 绿色建筑工程 | 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在75%以上。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大既有宾馆、办公楼、饭店的综合节能改造。 | 2000 | 自筹 | 2014-2016 | 住建局、建管局、商务局 | |
41 | 生态文明示范镇村建设工程 | 完成各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0个以上试点村整治工作。 | 2500 | 财政 自筹 | 2014-2016 | 环保局、住建局 | |
生态文化体系 | 42 | 绿色示范创建工程 | 全县所有中小学均开设生态环境教育课程。5家企业创成“环境友好型企业”,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学校3家以上。 | 800 | 自筹 | 2014-2016 | 教育局、经信委 环保局 |
43 | 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程 | 每年举办一次中国绿歌会,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等节点系列宣传活动。 | 400 | 财政 | 2014-2016 | 文明办、宝应日报、广电总台、环保局 | |
44 | 生态文化 保护工程 | 加强对县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文化馆新馆建成后,设立非遗展厅,对外开放。 | 100 | 财政 | 2015 | 文广新局 旅游局 | |
生态制度体系 | 45 | 政府机构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工程 | 建立政府机构节约资源的量化管理体系、标准体系、投资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 100 | 财政 | 2014-2016 | 政府办 |
46 | 生态机制建设工程 | 探索并试行生态补偿、污染排放约束、政府优先采购绿色环保产品、绿色GDP考核等机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考核奖惩机制建设,组织生态文明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 200 | 财政 | 2014-2016 | 政府办 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