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司法局以八项举措力促法律进农村进大山工程有效开展
2015年是“六五”普法收官之年,自治县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律进农村进大山”工程实施,为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威宁自治县司法局采取八项举措,实施“法律进农村进大山”工作:
一是法制宣传队伍进农村进大山。司法局组成以法律宣传股为主体、相关股室密切配合的法制宣传巡回工作组,在风雨相伴中,泥泞颠簸的路上,爬山涉水走进农村走进大山,走村窜户,在田间地埂,在一张张渴求学法的笑脸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是法制宣传资料进农村进大山。鉴于自治县当前发展形势针对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田间地埂界定不明,房檐屋后四至不清,山林地界指划不明等。法治宣传组带着展板、条幅、编印“农村、农民日常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日常法律知识手册”等单行本以及其它资料共计10余万册,涵盖《土地法》《继承法》《土地承包经营法》《婚姻法》《环境保护法》等,赠发到各村各户,以此提高他们法律意识和素养,促使他们用法律解决问题、化解纠纷矛盾,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路。
三是以案示法进农村进大山。协调法律援助中心,派调资历深厚的律师选择涉农典型案件,在各行政村开展“以案说法”活动,生动地讲解相关的法律条例,让群众愿意听、乐意学。赢得掌声阵阵,张张笑脸,取得“个案普法”的效果,据了解,法律服务工作者还将在为群众上法制课、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调处矛盾纠纷等工作中,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为群众讲解亲历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既能轻通俗易懂学到法律知识,还能提高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法律意识和素养,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法律咨询进农村进大山。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志愿者分期、分批到每个行政村开展法律咨询,积极主动地向过往群众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法》、《法律援助条例》、《继承法》、《婚姻家庭法》等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材料,并将一些难懂的法律知识编成通俗易懂的小故事和漫画,印刷成小册子分发给群众。设置咨询台,律师就前来询问的群众遇见的各种法律问题作出详细的分析,给出专业解答,为群众解答涉法涉诉、涉农、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相关法律问题。具体介绍2家律师事务所情况,包括18名律师情况、法律服务内容、范围、途径、及联系方式等,便于群众对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了解,铲除“黑律师”生存土壤。
五是法律援助进农村进大山。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探索建立“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缩短办理时间,减少了群众跑路,畅通威权“绿色通道”,打通了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在全县农村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做到村有联络员,乡镇(街道)有服务站、法律顾问,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切实维护农村“贫弱、残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六是人民调解落实进农村进大山。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日趋多元化、复杂化,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已由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资纠纷等一些常见性的民间纠纷,向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专业性较强的纠纷延伸,给相关部门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并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将人民调解作为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方式,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解决力。
七是民主法治建设进农村进大山。在创建工作中,自治县司法局突出“依法建章、以制治理”的创建要求,不断优化调整村(社区)法律联络员机制,积极筹划组织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法律进家庭”等活动,整合司法行政职能资源,形成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多项职能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新格局。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实现村民委员会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目标,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落后村寨)民主法治建设。
八是解决实际问题进农村进大山。鉴于农村、偏远山村存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提出法律建议、专项报告,协调各方采取有效措施,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逐环节剖析,查找存在的“四风”问题,并拓展扩大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社会保障、涉法涉诉、教育医疗等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相关领导分工包抓,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集中力量解决。
大村入户宣传
田间地埂普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