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寿光市签订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供药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
为保障国家谈判药品政策落地见效,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在医保药品供应保障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参保人员便利购药目的,寿光市医保局于7月12日上午召开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签订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隋爱明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医保事业中心主任于良与山东金通大药店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永安店等5家国谈药品“双通道”供药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现场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
会议对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协议进行了解读,同时对纳入了谈判药品“双通道”的零售药店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各项医保政策及价格管理规定,充分认识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实现电子处方流转和即时联网结算,确保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政策落地落实,保证参保人员更好享受医疗保险服务;二是设置“双通道”谈判药品配备专区,做到谈判药品应配尽配,配备数量不得少于20种,并根据群众需要及时调整,切实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三是在协议管理期间发生违反协议行为,视情节轻重暂停或终止其国家谈判药“双通道”供药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各“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严格履行定点服务协议,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共同维护好医保基金安全,确保“双通道”政策平稳推进,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