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高区、经区科技局,临港区科技金融局,南海新区经发局:
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意见》(威政发〔2014〕4号)和《威海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威科字(2014)6号),决定在全市进一步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区、开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域孵化器创建方案,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
二、各市区、开发区孵化器创建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当地党委、政府(管委)扶持孵化器发展的相关政策、意见、会议纪要等。
(二)孵化器创建单位应当明确:
1.单位性质、投资和运行主体以及联系方式;
2.相关章程、管理制度等;
3.在孵企业、中介机构、投融资机构入驻和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情况,以及建设目标与进度;
4.已被认定的国家、省、市孵化器填写市级(含市级)以上孵化器基本情况表(见***)。
三、各市区、开发区以公文形式将孵化器创建方案于3月28日前报送市局高新科。市局将以此编制本年度市级孵化器建设重点计划,加以推进。
联系人:汤镇颢电话:5818652
邮箱:whkj024@163.com
***:市级(含市级)以上孵化器基本情况表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