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我县社会工作人才补助资金的通知
蓬溪县民政局
关于发放我县社会工作人才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社区、社会组织:
根据《蓬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蓬溪县社会工作人才培育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蓬府办函〔2018〕87号)文件精神,对在我县社区(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养老机构等从事社会工作的持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财政补助。补助标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200元/月/人、中级社会工作师300元/月/人。半年发放一次,现将2018年7月至12月的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给你们,发放名单见***。
蓬溪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