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关于开展僵尸车大清理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树立城市文明形象,规范停车秩序,净化城区环境,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营造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振兴区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僵尸车”大清理专项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至5月13日
二、整治区域
振兴区所有道路、公共停车场以及居民小区内等公共区域。
三、整治对象
占用公共资源停放的具有满身灰尘、破烂不堪、堆积杂物、号牌缺失、无人问津等长期弃用或报废的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四、整治措施
区创城办、市交警支队、区综合执法局将联合开展“僵尸车”大清理专项行动。凡属于整治对象及范围内的车辆,请车主立即将车辆自行清理,并进行妥善处置;对拒不配合未自行清理,或对车辆关系人信息不明确、无法告知的车辆,将由交警部门和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将车辆实施拖移,并集中统一停放。
特此通告。
振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振兴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丹东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