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9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86960216
通信地址: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0年9月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件高档实木家具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医疗器械产业园内(六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泰州格瑞峰家具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苏康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泰州格瑞峰家具有限公司拟投资4500万建设年产3000件高档实木家具项目,将于2020年10月投产运行。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用江苏茂林投资有限公司合法厂房84***平方米,拟配备精密单片锯、宽带砂光机、多排多轴木工铣床、单头直榫开榫机等设备共计约32台,主要从事高档实木家具的生产,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达3000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十、家具制造业中27家具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漆量(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需编制报告书,其他为报告表,本项目使用水性漆,属于其他类,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泰州格瑞峰家具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报告的编制工作。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审批。 泰州格瑞峰家具有限公司位于泰州市高港区胡庄镇工业集中区(安康大道与和丰道交叉口西北侧),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成后未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与规划相符。 本项目已在泰州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泰高行审备〔2020〕82号),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也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规定项目。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包括木工粉尘、白乳胶废气、调漆废气、底漆喷漆废气、晾干废气、面漆喷漆废气、打磨粉尘。 ①木工车间的主要产尘点为精密锯区、木工铣床区,木工设备区和下料拼板区主要进行打孔、断料、开板等,产尘量不大。精密锯区、木工铣床区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木工设备区粉尘经设备自带吸尘器吸收处理,进入配套的布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下料拼板区粉尘经设备自带吸尘器吸收处理,进入配套的布袋后无组织排放。 ②白乳胶废气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③打磨过程中产生弥漫性粉尘,采用打磨柜+水喷淋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 ④底漆房采用微正压密闭收集,底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除雾器+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面漆房采用微正压密闭收集,面漆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除雾器+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晾干废气集中收集,采用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 ⑤危废暂存库废气收集后引入喷漆废气处理装置“光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2#)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近期由环卫清运至胡庄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远期待污水管网敷设到位后接管至胡庄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胡马河。 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来自精密单片锯、宽带砂光机等机械设备,均为固定声源,噪声源强约80~92dB(A)。采用隔声门窗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建成后对厂界周围环境噪声的影响值较小。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木工粉尘、废封边条、漆渣、水帘废水、软包边角料、除尘灰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UV灯管、员工生活垃圾等。 边角料、木工粉尘、废封边条、软包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漆渣、水帘废水、除尘灰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包装桶、废UV灯管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厂内外环境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