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门头牌匾设置审批需要怎么申请
随着淄博经开区的经济发展走上高速路,新建小区、公路先后交工,新的临街店铺陆续投入使用,执法人员常会接到市民电话咨询关于门头牌匾设置相关问题。如:门头牌匾的设立是否需要经过审批?有什么标准?审批需要哪些手续?
为此,区综合执法局整理了门头牌匾的设置标准并特意梳理了临时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办事指南。
设置临时广告是否需要经过审批?有什么标准?
根据《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场所设置牌匾的,应当按照牌匾设置规范设置,并向区县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设置牌匾时,应当使用准确规范的文字,与市容景观和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牌匾设置人应当保持牌匾清洁、美观、完好,保障使用安全。
牌匾污渍明显、残缺破损的,应当及时更换、修复。
需要审批的门头牌匾应当如何申请办理呢?
在工作日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北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东两百米路北政务服务中心或各区县城管中队进行线下办理。
(上班时间:8:30—12:00 13:30—17:00)
整理需要提交的材料:
1.淄博经开区门头牌匾备案表(现场领取)
2.拟设位置原貌实景5寸彩色照片1张
3.拟设置门头牌匾5寸彩色效果图1张
4.经营(办公)用房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如有问题可致电:
淄博经开区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0533-7013982
淄博经开区傅家镇城管中队 0533-7999551
淄博经开区南定镇城管中队 0533-60717***
淄博经开区沣水镇城管中队 130****0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