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办组织督查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龙江段安全监管工作
12月30日上午,为深刻吸取建筑施工等领域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施工工程安全防控工作,区安委办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林贵有带队到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龙江段进行施工安全工作督查。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龙江镇安委办、龙江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环运分局相关人员陪同督查。
督查组首先现场查看了该工程龙江段两个施工点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随后施工单位、龙江镇相关部门分别向区安委办汇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施工审批手续,务必要按审批内容施工。
区安委办副主任林贵有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施工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加强施工场所隐患排查,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二是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必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负起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坚决予以查处,对不落实整改措施或不执行整改要求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三是龙江镇必须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统筹协调镇国土局、环运分局等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在监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向区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