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年受理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更名)的通知
关于常年受理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更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07]717号)精神,从今年起我局常年受理我区企业申报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更名)。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条件:
根据《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申报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的单位需符合下列要求:
1、民营科技企业是指非政府经营,实行自愿组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以及新科技产品研究、生产、经营的内资企业(合资、合作企业内资必须占多半)。
企业应依法经营一年以上,运行机制良好,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科研工作成绩;合法拥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科技成果、新技术产品、专有技术,具有开发、生产相关产品或从事科技咨询或科技服务的能力;
2、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资产达500万元以上;
3、科技开发费用应占企业年技工贸总收入2%以上;
4、与业务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包括同等学历)应占专职从业人员(不含生产工人)的30%以上;
5、生产企业应具有合法的技术成果证明(具有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省级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证明)或专有技术,开发和生产相关产品。
二、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方式:
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采用网上先行申报、经初审合格后再报送书面材料和系统导出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单位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未注册用户请先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用户可登录系统直接在“业务申报>审批审核类业务>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下填报资料。具体操作步骤详见***《2007年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申报单位应安排人员先熟悉网上申报系统。在使用网上申报系统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区科技局或省金科中心解决。
三、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除进行网上申报初审合格后,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系统打印出来的申请表,在首页企业法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有关人员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合法拥有的技术成果证明,如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证书、科技成果或新产品鉴定证书、验收报告、科技奖励证书、查新报告、承担国家或省市科技计划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如高新企业证书、组建工程中心证明、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保证明、特许生产证明等。
四、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更名申请材料:
更名申请单位请登录上述系统,在“业务申报>审批审核类业务>省民营科技企业变更”下填报资料,并提交:
1、更名申请书;
2、《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证书》原件;
3、企业更名前、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在相关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更名的证明文件;
5、能够证明企业更名的其他***。
五、报送材料要求:
1、以上材料一式四份(省2份、市区各1份),从录入系统中导出的电子数据1份。申报材料统一用A4打印,按申请表、***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后,装入竖式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贴上《申请表》首页的复印件。
2、申报单位必须于每年的2月28日或7月30日前在系统完成申报资料的录入。我局将在系统中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知申报单位打印书面申请材料报送到区科技局科技业务科。
六、联系方式:
区科技局:冯伟卓(0757)22830326,黄小青(0757)22830312
容桂经促局:甄广武 28386879
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一、 未注册用户
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注册新用户→选择“申报单位”,点击“下一步” →输入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主管部门选择“顺德区科技局” →下一步,按要求填写单位科研管理员信息及申报单位基本信息,并记住申请的登录帐号和密码。
二、 已注册用户(由单位科研管理员分配项目申报人权限)
1、 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输入已申请的单位科研管理员帐号、密码,输入验证码,登录系统;
2、 登录后,系统出现“工作提醒”,请先按照“工作提醒”完善信息资料录入;
3、 分配项目申报人权限:申报人管理→项目申报人管理→新建申报人帐号→按要求填写申报人的帐号密码等信息,省民营企业认定申请表必须由项目申报人登录后填报;
三、 填报申请表(由项目申报人登录后填报)
1、 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输入已分配的项目申报人帐号、密码,输入验证码,登录系统;
2、 填报申请表:项目申报→审批审核类项目→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点击填写,按填报要求录入数据,录入数据后请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数据;
3、 数据录入完毕后,点击“填写检查”按钮进行数据检查,若出现提示,请按照检查提示修改对应数据,直至没有错误提示为止;
4、 打印申请表:当检查数据无误后,可点击“生成打印文件(PDF)”按钮打印申请表,系统会自动生成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并自动产生申请表的版本号;
5、 打印出申请表后检查无误,可选择“提交”,将数据上报到单位科研管理员,由单位科研管理员审核。数据提交后,项目申报人不能进行修改,需单位科研管理员退回后才能修改。
四、 单位科研管理员审核资料
以单位科研管理员身份登录系统,审核项目申报人提交的数据,确认无误后可点击“提交”,将数据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并将打印出来的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区科技局科技业务科。
[本帖由 甄广武 最后编辑于 10-1-5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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