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103号
冯阳:
我局查处你涉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103号),内容详见***。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31日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103号)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
顺民政人社监字〔2020〕第103号
冯阳(身份证号码:5109***********672):
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我局需了解你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请你本人收到本通知书三日内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到大良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县东路38号大良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劳动监察科)接受询问调查:
☑ 1.身份证
☑ 2.佛山市社会保障卡
☑ 3.户口簿
☑ 4.佛山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 5.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
☑ 6.佛山市顺德区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 7.佛山市农民工生活补助核定表
☑ 8.佛山市失业保险金待遇核定表
☑ 9.2016年1月至12月期间,你所在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2016年1月至12月期间,你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银行转帐凭证
☑11.其它资料:①.你与广东顺建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②.广东顺建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你工资的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938437、29938441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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