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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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13日发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乐从、龙江水厂取水口迁建项目(龙江原水管道工程龙江段)(详见下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2月21日至2月2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环保审批服务科,邮编:528300
联系电话:0757-22833034、22832***1、22835704
传 真:0757-2283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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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乐从、龙江水厂取水口迁建项目(龙江原水管道工程龙江段) | 广东顺控供水资源整合建设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藤溪水厂西侧至龙江水厂 | 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 本工程主要为建设藤溪水厂至龙江水厂原水输水管线龙江段,管材采用钢管,管道管径DN1600,管道总长度1720米。 |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设置工地围档、工地洒水压尘、分段施工、及时进行地面硬化、加强交通运输管理等措施,减少工地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设置施工固体废物的临时堆放场所,不准乱堆乱放。设置污水临时沉砂池,泥浆水、清洗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到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加强工地管理,禁止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