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均安镇篮球馆提升改造及运营管理项目(三次)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拟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均安镇篮球馆提升改造及运营管理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JY-2019JA-050
3、本项目概况:本项目内容为均安镇篮球馆提升改造及运营管理,项目位置为均安镇永安路12号,主馆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座位约2000个。使用范围为场馆的内部空间,不包括篮球馆正门和南门两侧外围商铺,场馆用途不限于举办文化体育赛事活动、体育培训、会展业务等,但必须以与体育文化娱乐相关的项目为主。
4、最低限价(投标报价下限价):人民币120000.00元/年
5、发布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11月6日
6、开标评标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28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
7、开标、评标日期:2019年11月27日
8、评标结果公示日期:2019年11月27日
二、情况说明
因第一中标候选人(佛山市顺德区泳之乐泳池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自身原因出现财务测算严重偏差,故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经招标人审查核实,予以同意,并将第一中标候选人新增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中,且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全数没收不予退还。最后,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拟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佛山市顺德区号鹰运动发展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三、公示日期
公示期:2019年12月9日
四、质疑及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交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招标单位,由招标单位进行答复(逾期不再受理)。另外,异议方需将书面异议函送一份至同级财政(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备查,如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监督部门反映投诉。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顺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永安路8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757-255182***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均誉信晟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均安居委会阳光花园A座109号
联系人:冯先生
邮 编:528329
电 话:0757-25389702
2019年12月9日
***:关于均安镇篮球馆提升改造及运营管理项目(三次)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拟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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