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顺民政人社监字〔2015〕667-2号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新富豪大酒店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郭玲投诉你公司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手续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和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15〕第66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顺民政人社监字〔2015〕第667号)之日起5日内为郭玲办理2013年10月至2015年3月期间的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手续;逾期不改正的,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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