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维东主持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传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精神
11月3日,区委常委会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精神。市委常委、区委书记梁维东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小康建设进入攻坚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全会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举措,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指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全区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我区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以法治立秩序。更加严格市场执法,坚决打击扰乱市场行为,营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二是以法治树诚信。政府要带头守法,坚决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和运行机制,依法打击、及时公开失信行为。三是以法治促和谐。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要求,推进依法治区,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四是加快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司法体制以及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
梁维东在会上强调,要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掀起法治顺德建设新高潮,推动法治顺德建设再上新台阶。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升政策法规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当好法治建设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努力营造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干事氛围,形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为建设幸福顺德夯实法治基础。
会议传达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
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查处在各类安全生产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贯彻执行。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丝毫不能松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关联稿件: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