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优铂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优铂铝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区优铂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下灶村沙基头开发区。项目总投资为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3800平方米,年产金属窗花1万件。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7年6月20日审批了佛山市三水区优铂铝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白环复〔2017〕39号)。
项目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表面处理工序包括除油、无铬钝化和清水清洗。除油及钝化槽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槽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砂滤”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废水治理设施由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设计,广东华实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建。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机加工金属粉尘、焊接烟尘、燃料燃烧废气、固化有机废气、喷粉粉尘和硫酸雾。项目喷粉粉末废气经喷柜自带滤筒除尘装置回收处理达标后引至高空排放,回收的喷粉循环使用;项目设有两个固化炉,使用液化气为燃料,燃烧废气经收集引至高空排放;固化工序有机废气经“冲击水浴+等离子净化”处理达标后与燃烧废气引至同一排放口排放,治理设施处理能力为5000立方米/小时,由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设计,广东华实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建;酸洗除油池加入酸雾抑制剂抑制酸雾逸出。车间保持良好通风换气,定时进行清扫,减少机加工金属粉尘、焊接烟尘等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已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并严格限制工作时间。
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表面处理剂废包装桶交供应商回收处理。除油、钝化槽废渣、废槽液及污水治理设施污泥(HW17)交广东金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时生产负荷达80%以上。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硫酸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料(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2中的规定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Ⅱ时段);燃烧废气、喷粉粉尘废气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监测结果详见广州市环量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报告编号:(环量)环境监测(2017)第072801号。
排放口编号:有机废气、燃烧废气FQ-2763001、喷粉粉尘FQ-2763002、一般固废GF-2763001、危险废物GF-2763002、噪声ZS-2763001。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机械设备应做好减震、密封、隔音等处理措施,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四)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制订环保应急预案,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9月28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