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工业园区海尔产业园邻里中心及青年公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三水工业园区海尔产业园邻里中心及青年公寓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三水工业园区海尔产业园邻里中心及青年公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7月16日至7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9号窗口 邮编:528137,联系电话:0757-87387388, 传真:0757-8765209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佛山三水工业园区海尔产业园邻里中心及青年公寓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海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D区61号地块环评机构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项目概况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D区61号地块(地理坐标为北纬23°15′1″,东经112°58′54″)建设。项目总投资173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用地面积22313m2,总建筑面积60374.27m2。项目共建设1座邻里中心大厦(4层)和6座单身、集体宿舍(均为12层),规划住户约为***9户,规划居住人口约为1144人。项目设地下车库,规划机动车位205个,其中地面停车位61个,地下停车位144个。项目邻里中心设餐饮、饮料吧、超市、邻里生鲜、商铺、儿童乐园、社区活动室、健身房等商业功能;项目配电房、发电机房、制冷机房设在邻里中心地下一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在动工前,要制定防治污染、防止扰民的措施及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以及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加以落实,最在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尽量减少施工、车辆运输等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洒水降尘的措施和频次,制定好余泥、建筑材料的道路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运输余泥、建筑材料的车辆必须要密封,以防洒漏,不得乱倾倒;进出工地的车辆必须进行清洗。合理规划完善的雨污分流管网和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防止泥浆、污水排出工地外的路面。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未经批准,不得在晚上10时至第二天早上6时及中午12时至2时进行高噪声的施工,避免施工噪声扰民;确保施工期产生的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各时段限值。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9338吨/年(463.94吨/天),污水经预处理达后由市政管道排入工业园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报告表》的要求,合理做好绿化、建筑布局、交通等规划,减少机动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地下停车场应安装换气风机,通风口应设置在地面下风向处,避让住宅楼,并做消声处理;宿舍厨房应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产生油烟经收集后由楼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必须做好项目邻里中心内新建餐饮项目的规划布局,设置专门的内置油烟管道,确保餐饮项目油烟、噪音排放点与集体、单身公寓等环境敏感点的防护距离,新建餐饮项目必须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必须做好配电房设备、制冷机组、发电机等的隔音降噪工作,防治措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出入车辆选择合适的小区进出路线,区域内禁鸣喇叭,以减轻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加强小区绿化树木和相应隔声设施等措施建设,减少外环境对本项目的空气质量和噪声的影响。项目运营期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2014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