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淇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区淇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5月13日至5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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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三水区淇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淇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科勒大道8号北面自编1号 |
环评机构 | 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科勒大道8号北面自编1号(地理坐标为:23°14"34.53",东经113°1"18.15")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占地面积11144m2,建筑面积9500m2, 主要从事珍珠棉及封箱胶的生产及销售,建成投产后年生产及销售珍珠棉200吨、封箱胶10吨。项目定员50人,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8小时,均在厂区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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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年排放生活污水2160吨,经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由市政管道排入园区南部污水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项目发泡工序和挤出工序产生VOCs废气,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同时还应加强车间通排风,改善车间内空气环境。 项目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产生的油烟收集后经静电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引至高空排放。设置合适的卫生防护距离,确保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 (三)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基础减震、隔音、消声等处理措施,减低噪声排放;加强场界周围绿化和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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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