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芦苞镇城管协管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5名(其中,男4名,女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无不良记录。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0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者填写《芦苞镇城管协管员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120534716@qq.com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其中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6日-1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芦苞镇政府文化中心4楼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芦苞分局办公室。
联系人:蔡礼祺 联系电话:0757-87230002。
2.资格初审。报名时按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报考人员名单。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能力。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男性取前4名,女性取第1名参加体检。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指定医院和体检项目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费用自理。
5.政审。由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芦苞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
6.公示。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四、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芦苞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合同期限一年,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双方约定是否续签。对聘用人员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聘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聘。
附:《芦苞镇城管协管员报名表》
三水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芦苞分局
2015年12月8日
***:芦苞镇城管协管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