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10kV及以下高低压线路改迁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三发规资函[2014]7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三水新城启动区一期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10kV及以下高低压线路改迁工程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水新城启动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是三水新城启动区范围内供电线网改造升级工程的组成部分,本招标项目包含以下8个单项工程:
(1)高丰路之10kV平岗村支线改迁工程;
(2)高丰路之10kV向西村支线改迁工程;
(3)河西路之10kV大棉线、大榔涡线改迁工程;
(4)鲁村路之10kV鲁村支线改迁工程;
(5)鲁村路之10kV鲁村大道支线、李沙支线改迁工程;
(6)鲁村路之10kV荷花园支线、荷花世界支线改迁工程;
(7)鲁村路之10kV恒益线、兴达线改迁工程;
(8)鲁村路之10kV下横冲支线改迁工程。
上述8个单项工程将按照招标人的启动区开发实际计划分期分批实施,本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约为4000.00万元。项目现状可参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的启动区范围图、三水新城区启动区10KV线路改迁位置图、工程概况以及工程实地环境。
2.3 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时间 年 月 日(招标人将根据情况调整计划开工时间,具体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见2.2款。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 单价 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 。
2.8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
2.9工程款支付方式:
1)每一单项工程完成至该单项工程总工程量的5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该单项工程预算审核价的30%;
2)每一单项工程完成至该单项工程总工程量的80%,则向中标人支付至该单项工程预算审核价的50%;
3)每一单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经相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至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价的95%;
4)每一单项工程余下工程款在该项工程竣工验收两年(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在收取工程款时须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有效***。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2)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 800 万元及以上。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建设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4.3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公司办理诚信备案登记,相关企业名录见广电程[2010]376号文及企业名录***;且须通过佛山供电局2013年B类生产项目承包商登记、审查,是2013年佛山供电局B类生产项目合格承包商名录的线路附属设施维护专业承包商,相关企业名录以佛供电生〔2014〕4号文件公布为准;且为2013年度电力行业信用企业,获得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评定的2013年度电力行业信用企业称号,相关企业名录以中电联科技[2013]481号文件公布为准。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或 /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4年04月至 2014 年 09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技术咨询电话:0757-83992337。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2 报名时间: 2014 年 10 月 31 日 8 时 30 分起至 2014 年 11 月 6 日 17 时 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供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叁拾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以及 / 万元的诚信保证金,合计 叁拾 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4年11 月 21 日 10 时 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联系电话:0757-87786316 )。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个人二代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持个人二代身份证以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三水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佛山市三水云东海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大道大学路 | 地 址: | 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35号五楼 |
邮 编: | 528100 | 邮 编: | 528100 |
联 系 人: | 郑*** | 联 系 人: | 杜先生 |
电 话: | 86162612 | 电 话: | 87911789;139****2899 |
传 真: | 传 真: | 8791178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959337001@qq.com | |
2014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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