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捷拓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市捷拓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捷拓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8371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市捷拓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捷拓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工业园科勒大道29号之一 |
环评机构 | 湖南新气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乐平工业园科勒大道29号之一。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262平方米,建筑地面积为1462平方米。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环保新型材料、环保水性涂料,年产水性涂料210吨。项目定员6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清洗废水3吨/年全部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废水产生量为***.8吨/年,经处理达标后向外排放。 (二)项目称量和加料工序产生的粉尘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分散和研磨工序产生的VOCs收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标准,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声和减振处理措施;项目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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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