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同城办税涉税业务调整的通告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降低纳税成本,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建立和谐的征纳关系,佛山市三水区国家税务局从3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同城办税”服务,三水区国税局管辖的纳税人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自主选择到区内任一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九类日常的涉税事务。
现就“同城办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九类 “同城办税” 涉税业务:
(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到区内任一国税税务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简易处罚、扣缴义务人登记、银行扣税协议签订、纳税人银行帐号和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管理等税务登记业务。
以下情形暂不实行“同城办税”,请纳税人到所属税务分局办理: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做出一般行政处罚或不予处罚的。
(二)纳税申报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到区内任一国税税务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办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定期定额户增值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除汇总缴税分支机构)、消费税纳税申报、消费税扣缴义务人申报等纳税申报业务。
以下情形暂不实行“同城办税”,请纳税人到所属税务分局办理:
1.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包括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审核);
2.企业所得税汇总申报;
3.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4.实行就地预缴的跨地区总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
5.纳税人注销申报、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
6.免抵退税申报;
7.车辆购置税申报;
8.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
9.除***核销所产生的补充申报外,其他情况产生的补充申报;
10.存在申报有误、异常申报、多缴税款情形的;
11.逾期申报;
(三)增值税专用***代开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到区内任一国税税务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专用***的代开业务。
以下情形暂不实行“同城办税”,请纳税人到所属税务分局办理:
1.代开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折扣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导致产生多缴税款的;
注意事项:
1.代开增值税专用***出现错误,需要作废、重开或者红字的,应到原代开***的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2.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单位和个人代开***,须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四)普通***代开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到区内任一国税税务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十万元以下(不含十万元)普通***的代开业务。
注意事项:
1.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后,当月发生了退货,应到原代开***的税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2.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单位和个人代开***,须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的普通***的代开,须回到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主管税务机关(或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
4.对自产自销的免税农产品代开***,须回到农产品产地所属税务机关办理。
(五)***领购类业务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到区内任一国税税务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专用***、增值税普通***以及普通***的领购业务。
以下情形暂不实行“同城办税”,请纳税人到所属税务分局办理:
1.收购***、自印衔头***的领购业务;
2.在***方面存在未处理违法违章记录的。
注意事项:
纳税人如果发现领购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存在错售、次版等问题,需要进行退票处理的,按照“谁售票谁退票”的原则,应到原***发售机关申请退票处理。
(六)***验旧类业务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到区内任一国税税务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值税专用***、增值税普通***以及普通***的验旧核销业务。
以下情形暂不实行“同城办税”,请纳税人到所属税务分局办理:
1.收购***、自印衔头***的验旧、缴销业务;
2.在***验旧稽核时需补缴税款而纳税人对补缴税款有争议的;
3.纳税人未按规定开具、保管、使用***的。
注意事项:
验旧缴销录入数据有误需重新维护调整的,应到原办理***核销业务的税务机关处理。
(七)防伪税控认证
办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税控货运***、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的认证、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以及增值税专用***、增值税普通***的鉴定(均通过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完成),或通过网上认证之后到国税前台打印《认证结果通知书》等“同城”认证业务。
以下情形暂不实行“同城办税”,请纳税人到所属税务分局办理:
红字***通知单的开具。
(八)防伪税控抄报税及清卡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到区内任一国税税务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办理征收期报税、非征收期报税、IC卡清卡等防伪税控报税业务。
以下情形暂不实行“同城办税”,请纳税人到所属税务分局办理:
1.逾期报税、注销报税以及报税异常,受理机关无法处理的;
2.纳税人丢失被盗空白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增值税普通***的。
(九)出具纳税证明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到区内任一国税税务分局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证明出具业务。
二、“同城办税”各办税服务厅(点)地址、联系电话:
三水区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0757-87778933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同福路10号(在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内)
三水区国家税务局白坭税务分局 0757-87513969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金本新风东路5号
三水区国家税务局乐平税务分局 0757-87317333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大道22号
三水区国家税务局芦苞税务分局 0757-87236236
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东海大道8号
三、纳税人如需了解相关业务办理事宜,请查询佛山市三水区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guos.ss.gov.cn),并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向各国税办税服务厅(点)人员咨询。
特此通告。
佛山市三水区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