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7月21日至31日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作出的环境影响登记表批复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时间 |
1 | 金艺恒服饰制造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金艺恒毛织厂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0号六座(F15)第二层 | 2015年7月27日 |
2 | 中餐制售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乐嘉嘉恒福广场餐厅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东路2号三水恒福广场118、122(自编号1#03、10、11、12、13、14) | 2015年7月27日 |
3 | 汽车美容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车理念汽车服务中心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锦江路7号誉泰景园3座106 | 2015年7月27日 |
4 | 2吨锅炉燃清洁能源 | 佛山市三水鸿兴化工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金本金庆路3号 | 2015年7月31日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或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