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光明区碳达峰碳中和研究课题购买服务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以及光明区委区政府有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准确摸清光明区能源消耗及碳排放结构现状,分析光明区实现“双碳”目标存在的难题及挑战,提出相应的路径措施,确保光明区顺利完成“双碳”目标任务。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拟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开展光明区碳达峰碳中和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
本课题研究经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8万元。
二、研究内容
(一)光明区碳排放总量测算及预测。基于光明区各类能源消耗现状,根据国家明确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测算碳排放总量和趋势。
(二)光明区节能降碳重点领域分析。摸清和测算工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交通、建筑、居民生活、公共机构、能源供给和碳汇等领域的碳排放量,并提出对应的节能降碳措施。其中,重点分析光明区工业领域及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领域的碳排放情况以及具体的管控措施;
(三)研究达峰前阶段、平台期阶段、碳中和阶段的任务目标和实现步骤。分析各阶段“双碳”工作需关注的重点,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四)“双碳”目标的政策重点研究。***国家、省、市有关双碳的最新政策,提出落实方案;研究各行业的碳排放管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能源供给端优化等措施;
(五)光明区“双碳”工作体制机制建立。梳理光明区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的“双碳”重点工作任务,并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
(六)光明区创新和示范试点项目推进建议。分析节能低碳园区、近零碳试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低碳技术示范工程、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发展模式,提出示范项目的发展措施。
(七)研究“双碳”背景下光明区应紧抓的发展机遇。分析“双碳”背景为光明区带来的发展机遇,如布局发展低碳有关产业、引进低碳研究机构等。
三、研究要求
课题研究需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要求,结合光明区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划,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践性。课题研究成果能为光明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参考和工作指引。
四、研究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同时,专业咨询机构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总体实施方案研究及重点领域分析,提交相应的研究成果。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充足、高水平的研究咨询力量,一般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专业服务类机构。
(二)申报单位应抽出骨干力量组建课题组,课题组主要负责人应在碳达峰与碳中和相关领域具有良好专业背景、研究基础和攻关能力,在碳达峰碳中和研究方面有一定的成果积累。
(三)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合理利用科学研究方法,实地调研评估光明区碳达峰碳中和现状情况,深入分析光明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难点,提出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按课题要求进度形成研究成果。
六、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提供《课题研究工作方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复印件、业绩证明等材料。
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具体要求为:
电子版需同时提供word版和加盖单位印章的pdf版,于2022年5月30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gmfcjcyk@szgm.gov.cn;纸质版需封面加盖单位印章,于5月30日18:00前邮寄至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楼558室(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叉口),逾期不再受理。
七、确定方式
申报截止后,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将综合考虑承接机构相关资质、课题研究工作方案和报价等情况,筛选符合条件的课题单位按程序报批确定。
八、付款步骤
签订合同起15个工作日内拨付第一笔款项,为合同总额的50%;服务期满且完成课题研究内容后拨付尾款,即合同总额的50%。
特此公告。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198819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