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联大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联大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传 真:0757-88988816 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联大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联大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 591 号之一(01 号厂房)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联大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591号之一(01号厂房),总占地面积为 784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679.23 平方米。该公司拟分两期建设本项目,其中一期工程年产炼胶料半成品3.1万吨、混凝土预制橡胶板30 万平方米;二期工程年产橡胶板 250 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办公和日常卫生问题依托园区其余区域配套的办公楼和卫生间使用,不再单独设置。②配料工序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密炼、开炼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等采用布袋除尘器+UV光解氧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密炼、开炼、压延、加热硫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采取UV光解氧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③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噪声达标。④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一般工业固废回用于生产或外卖资源化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019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