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区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61号的答复意见
罗伟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新白线汽车考试训练路段管理的建议》(第061号)已收悉,感谢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限制训练时间的建议
根据佛山市公安局和佛山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11月21日联合印发《关于确定学习机动车驾驶训练路段的通告》的规定,更合镇新圩大转盘-新白线-白石路口路段作为佛山市高明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训练路段,训练时间为:09时00分-17时00分;19时00分-次日07时00分。该通告中已明确规定了上落班高峰时间限制教练车训练。
二、关于强化巡查力度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九十一条,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区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训练路段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驾驶行为,有交通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等私自上道路训练的,视为无证驾驶依法查处。
三、关于完善标牌标志的建议
我局联合区交警部门通过现场走访、实地查看,明确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新增标牌标志4块,今后我局将继续联合区公安交警部门不定期对沿线的训练标牌标识进行更新维护。
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9日
联系人:陈逸恒,联系电话:882201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