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朗涛轩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547号
关于朗涛轩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修改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对朗涛轩总平面及建筑单体方案修改(详见附图)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向我局反馈。
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杨剑华
二、项目名称:朗涛轩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侧
四、申报类型:建筑方案修改
五、项目变更基本内容:
总平面修改:地下室轮廓线调整,相关指标对应调整。首层消防控制室调整位置,取消公共卫生间的设置。修改后总建筑面积10717.65平方米,总计容面积9058.86平方米,总基底面积1103.4平方米。
单体修改:1.地下室轮廓线调整,部分地下室底板标高调整,且地下室布局相应调整,调整后地下室车位数不变,仍为16个。2.首层消防控制室位置调整,取消公共卫生间的设置,增加排风井。此次修改,建筑面积增加143.2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4.31平方米,基底面积增加4.31平方米。3.立、剖面图相应调整。变更后的规划许可图纸仍符合地块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 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8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9月9日
***:图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