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关于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2020年以来,在上级部门的科学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区环保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组织开展普法教育与培训、深化行政审批、规范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政务公开等工作,以党建为引领,以法治为依托,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学法工作纳入党组教育重要内容
今年,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高度重视,坚持将学法纳入了党组中心组、党员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专题学习******在浙江考察时的***精神以及《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确保全区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在制度轨道上高效运行。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使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有机衔接、相互促进,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环境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有效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坚持重大案件集体审议,确保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能得到正确的处理,使领导干部在案件讨论过程中加强对案件涉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
二、创新方式学习环保法律知识推进工作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半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工作的通知》(明司〔2020〕23号)文件要求,组织新申领和换领《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服务水平
按照市、区审改办的要求,严格按照《审批服务事项通用指导目录》的要求开展审批工作。已制定完成《沧江工业园“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改革工作方案》、《沧江工业园“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改革办事指南》、《沧江工业园“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改革负面清单》、《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变动环保管理内部指引》等文件,沧江工业园环境影响***评价已编制完成并在省生态环境厅备案。2020年截至11月12日共依法审批环评文件220份, 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220份,累计共办理了104个项目的固废单项验收行政许可,办理了220份排污许可证行政许可。
四、做好省、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继续落实好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强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共享,配合信用管理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奖惩。 1.强化信用修复指引,提升企业认识,引导企业完成整改修复,在生态环境领域自觉守法守信。2020年以来,我股指导6个企业单位开展行政处罚信用修复。 2.开展2019年广东省、佛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纳入省评的14间企业已完成评价工作,最终评价结果为:5间企业被评为绿牌、9间企业被评为蓝牌。纳入市评的23间企业已完成评价工作,市局最终评价结果为:5间企业被评为绿牌、18间企业被评为蓝牌。
五、强化执法,保持对企业环境执法监管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同时采取“5+2”、“白加黑”的工作模式,通过实涉刑就坚决移送公安的联动机制,有效地震慑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起到“惩处一例、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推动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实效。2020年,结合疫情防控、中央“六稳”、“六保”等相关方针政策,开展环保服务与环境综合执法工作,据统计,截至11月23日,我区共出3210人次,累计检查企业1541家次,发出《环境保护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65份、《环境保护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3份。
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签署生态环境修复协同意见,生态环境修复又添法治保障。我局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在公益诉讼案件中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意见(试行)》,这份意见的签署,是全市首创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修复机制,赔偿义务人主动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并经验收合格后,或履行全部赔偿责任的,可以与检察院达成和解,并作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依据。
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完善了我们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通过积极有效的磋商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与赔偿义务人签订磋商协议,让赔偿义务人自愿、自觉完成生态修复工作,并作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依据,使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让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这一举措回到最终的归宿——保护生态环境。
七、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案审效率
为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结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工作制度》等规定,2019年度,《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办理程序》正式印发实施。该程序明确职责分工和办理时限要求,编制了常见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明和证据收集示例、证据材料模板、内部文书模板等内容,进一步优化了处罚内部办理程序。具体由法规科与执法部门共同落实,对执法过程存在的问题由法规科及时提供指引和提出参考建议;涉及执法程序不当的,由法规科督促执法部门改进。
以严格案卷审查工作为切入点,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贯彻执行《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办理程序》,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的内容和程序合法,努力提升环保办案质量和效率。2020年截至12月2日,行政处罚决定书17份,处罚金额412.75万元;办理行政复议答复3宗,办理行政诉讼案件7宗、出庭应诉4次;召开案审会6次、听证会10场;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3宗,涉刑移送4宗。
八、重视信访投诉,积极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重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目前,市民可以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69微信举报平台,市、区生态环境微信平台等多个渠道进行环境举报投诉;在信访投诉事项办理方面,我局落实“投诉即对接-办理即沟通-事后再回访”的信访办理机制,今年截止10月,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案件330宗,全部按时办理,同比减少34.1%,有效维护了守法企业和群众的环境权益。
九、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环保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一方面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等行政审批的程序、标准、时限全部在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公开;另一方面落实“双公示”工作制度,及时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办理情况在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确保了行政事项的制度化、透明化。同时,在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九、加强普法宣传,着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结合疫情特殊时期,开展环境宣教云服务。为做好六五环境日系列宣教活动策划,结合疫情时期,开展线上宣教模式。充分挖掘宣教资源,打破空间距离、地域限制,成功与兄弟县区、市局以及北京、甘肃张掖生态环境部门打通宣教资源共享通道;打造宣教“新品”生态环保云课堂活动,完成进校园云课堂2期、进企业云课堂1期、进村居云课堂1期,多方向、立体化向不同人群传递生态环境知识和政策信息,抓牢宣教时机,精准发力。
开展民法典系列宣传活动,强化法治机关建设。为我局干部职工组织一期《民法典》专题讲座及民法典网上专题考学,同时开展了以《“典”亮乡村法治,共筑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民法典进村居活动,向联点挂钩村居庆洲社区村民传阅民法典和制作宣传页普及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法律知识,以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打造法治乡村建设守护美丽乡村家园。
以漫画说法,生动讲好环保案例分析。丰富“蒲公英”环境宣教产品,设计四格漫画共推出四期不同主题内容,讲述环保违法排污等经典案例分析,普法宣传更形象生动,警示警醒作用明显。
十、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先行先试建成“高明区污染防治挂图作战系统”,全面整合、深度挖掘分析和充分利用分散在空气、水质、污染源、黑烟车、餐饮油烟等不同的生态环境领域业务系统的环境信息资源,依托“一张图”可视化展示平台,实现监测预警、综合分析、辅助决策等多项功能,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的信息化水平及工作效能。
十一、存在问题。
一是环保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人员对政策规定多注重文件理解,但在实际中去学习和运用,结合具体工作去研究探讨较少,对国家、省等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规定需继续强化学习和运用。
二是镇街机改后,我区将生态环境领域等重点执法事项范围内的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并按实际情况拟调整由镇街实施。由于拟下放给镇街行使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审批等四类行政执法类权力事项较多,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要求,各镇街环境监管所目前在人员配备、经费资金、物资装备、机制制度建设等各方面均存在较大不足,对下放后职能职责工作开展带来较大压力,且目前对下放后的行政执法权限的责任边界尚未明晰,对机改后镇街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带来一定困难。
三是区镇两级持有效执法证数量比例偏低,特别是镇街环保监管所执法人员配备不足,较难满足执法程序合法性的硬性需求。
四是在宣传工作方面,目前宣传影响受众面仍有较大进步空间,须进一步改进和创新宣传方式,努力扩大“蒲公英”环境宣教品牌的宣传途径和影响面。
五是法制及执法业务培训频次及内容质量还不足以满足区镇执法人员学习提升的需求,对企业开展宣讲培训形式和内容也应进一步深化。
十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局将按照省市区三级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着力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进一步加大学法用法力度,从严管理,从素质管理,形象管理入手,真正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结合镇街机改后的实际工作需求,继续优化我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和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座谈会、学习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环保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继续深化打造“蒲公英”环境宣教品牌,持续开展“六进”活动,以更具专业性、推广性、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及活动策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丰富品牌的内涵。
四是提高法制培训频次及培训质量,加强法治学习,强化法学理论,真正做到全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五是积极解决群众投诉热点难点问题。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