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高明印玥台总平面方案和15号楼地下室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1〕338号
关于佛山高明印玥台总平面方案和1-5号楼、地下室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爱之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佛山高明印玥台总平面方案和1-5号楼、地下室单体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调整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分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爱之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高明印玥台总平面方案和1-5号楼、地下室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高明大道以北、泰安路以东
四、申报类型:方案调整
五、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高明印玥台项目规划总平面方案及1-5号楼、地下室单体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根据施工图深化需要,对方案作以下调整:
(一)总平面图:1、对4号楼托老所出入口的无障碍坡道位置进行调整; 2、因各单体方案的调整,相应指标表相关面积数据进行调整;(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二)单体方案(详见各单体方案图)
1、1号楼,5号楼屋顶加压机房调整; A-1、A-2户型调整:卫生间、厨房窗户调整位置,厨房增加预留洞口,卫生间洗手盆旁墙体200mm改为100mm; B-1、C-1户型调整:卫生间管井调整位置,窗户调整位置;标准层核心筒调整:调整加压井轮廓,增加窗户;一层楼梯间增加窗户;1号楼首层门楼去掉1E-B轴~1E-C轴屋面板;
2、2号楼,3号楼屋顶加压机房调整:A-1、A-2户型调整:卫生间、厨房窗户调整位置,厨房增加预留洞口,卫生间洗手盆旁墙体200mm改为100mm;B-1、C-1户型调整:卫生间管井调整位置,窗户调整位置;标准层核心筒调整:调整加压井轮廓,增加窗户;一层楼梯间增加窗户;
3、4号楼A-3、A-4户型调整:厨房增加热水器预留洞口,卫生间洗手盆旁墙体200mm改为100mm;厨房立管位置调整;B-2户型调整:厨房增加热水器预留洞口; C-2户型调整:厨房增加热水器预留洞口;卫生间冷凝管管井位置调整;核心筒室外走廊调整:走廊地漏位置调整,排水立管位置调整;A-1单元天面原机房大小调整;增加一个机房;A-2单元天面报警阀间、机房位置调整;增加一个机房;首层托老所储藏室功能及大小调整;增加疏散楼梯;
4、地下室:对地下室设备用房位置及布局进行调整,对车位布局进行调整,机动车位指标由原469个调整为470个。
(三)面积指标变化情况
单体方案调整后面积变化情况如下表:单位为平方米
经审核,调整后的佛山高明印玥台总平面方案及1-5号楼、地下室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1年5月26日至6月4日(八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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