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大山畜牧养殖场年存栏945头猪项目(补办手续)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大山畜牧养殖场年存栏945头猪项目(补办手续)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4月14日至4月20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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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大山畜牧养殖场年存栏945头猪项目(补办手续)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大山畜牧养殖场 |
建设地点 | 高明区更合镇歌乐村委会歌乐村 |
环评机构 |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猪苗外售,占地面积约60136m2,其中已有建筑面积1470m2(包括圈舍以及仓库、宿舍等配套设备设施,其中猪舍1170m2),绿化面积33333m2,鱼塘面积25333m2。项目年出栏量仔猪约2300头,常年存栏量945头;年耗玉米257吨,豆粕94吨,麦皮77吨。项目生产定员4人,年工作365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用于环保投资费用18万元,约占总投资的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鱼塘,生产废水通过沼气池厌氧-好氧设施+稳定塘处理达标后排放。 ②项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废气,尤其是猪舍、猪粪堆积场产生的恶臭经采取经常清洗猪舍,及时清理猪粪和加强绿化等措施,可确保厂界达标排放;沼气燃烧的污染物经吸油烟机后达标排放;饲料原料加工产生的少量粉尘经饲料组合机配套的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③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④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作统一处理;病死猪、胞衣做安全填埋处理;猪粪和废水处理污泥、沼渣,定期清理经堆肥处理后施用于山林。 |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