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下五一村非革命老区建设项目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下五一村非革命老区建设项目
--澄清/修改通知书(01号文)
致:各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说明,原招标文件与此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澄清(答疑)、修改及补充说明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3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签合同 ,工期每延误一天,需赔偿3000元,计划开、竣工时间:
现修改为:
2.3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签合同 ,工期每延误一天,需赔偿1000元,计划开、竣工时间:
注:本澄清/修改文件为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如果本澄清/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发生矛盾时,以本澄清/修改文件内容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灏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