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以最强手段和最硬措施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日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网站同时挂出“关于开通违反换届纪律举报方式的公告”,标志着我市换届工作进入倒计时阶段。作为十八大后先行换届的副省级城市,深圳本次市级领导班子换届备受瞩目,因此监督工作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记者近日采访了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请他们对换届纪律进行了解读。
杜绝一切“小动作”
“5175”总体要求划出纪律“红线”
“换届纪律总体要求就是‘5175’,即‘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
“5个严禁”是原则性规定,即:严禁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
“17个不准”明确了具体的禁止行为,包括不准拉票、贿选、走后门、说情打招呼、造谣诽谤、泄露信息、违规提拔、突击提拔等。
“5个一律”则是处理措施,即: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纪违法的严肃追究纪律或刑事责任。
“规定十分详细,基本涵盖了可能影响换届工作的各种违规行为。”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强调,这么多规定,中心思想就一个,就是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在人事问题上不允许出现任何“小动作”。
案件查处的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市纪委负责人介绍说,买官卖官、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问题历来是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重点,“违反换届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因此要把遵守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作为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的具体体现。”
四常委“坐镇监督”
高规格监督组强化换届纪律执行
4月初,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丘海任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张虎,市委常委王兴宁、郑轲任副组长的换届工作纪律监督组。
“四位市委常委负责监督,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一起抓换届纪律,规格和力度前所未有,体现了市委对于这次换届工作的重视。”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监督组的主要职责是深入宣传教育,开展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受理信访举报、严肃会风会纪等。
前段时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同时向社会公布了违反换届纪律的举报方式。市民可以随时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微信、信访等多种方式向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举报。“我们两家单位的举报热线24小时有人值守,换届举报优先办理。”市纪委负责人说。
为了进一步畅通监督职责,市委组织部还组建了一支来自市直各单位、部分新闻单位和市区“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社区的300来人的监督信息员队伍,负责搜集和上报有关违反换届纪律的信息。“信息员覆盖面很广,能及时准确地了解到发生在全市的情况。”市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说,组建监督信息员队伍的情况是公开的,但成员个人的身份并不公开,“我们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明白监督就在身边,让企图违反换届纪律的人不敢动、不能动。”
重点防拉票贿选
拉票者与接受拉票者同时追责
走个后门,组个饭局,甚至送个红包,请人帮自己说句好话。有这种念头的,可千万要当心了。因为这次换届重点治理的就是拉票贿选。
“相比其他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拉票贿选更隐蔽,形式更多样,对换届工作干扰更大,影响更恶劣,因此必须从严处理。”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
为了加大对拉票贿选行为的打击力度,市里在换届前专门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对拉票贿选的表现进行界定,规定拉票分为本人主动拉票、委托别人帮忙拉票和举办联谊活动等隐性拉票三种类型,每一种行为都有相应的处理办法。其中,对领导干部、组工干部帮助他人拉票,以及通过刻意规避查核方式拉票等三种情形,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同时,除了拉票者外,接受拉票的投票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为切实整治拉票贿选行为,我们还将按照工作制度的规定建立拉票人员黑名单制度,对查实存在拉票或协助他人拉票行为的人员,记入《全市违反治理拉票规定人员信息一览表》,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让拉票贿选者得不偿失。”这位负责人说。
“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
5个严禁
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
17个不准
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5个一律
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违反换届纪律举报方式
(一)电话:12380
(二)信访:
中共深圳市纪委:福田区上步中路1008号
邮编:518028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深圳市委大院前楼
邮编:518006
(三) 网络:
深圳明镜网www.szmj.gov.cn
(四)微信:sz12380(信息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