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坪山区医疗卫生系统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征集主题:关于征集《坪山区医疗卫生系统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征集状态:
开始时间:2017-12-14
结束时间:2017-12-27
联系电话:152****6921
电子邮箱:lijijia@szpsq.gov.cn
内 容:
为贯彻落实坪山区一届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 全力打造“龙聚坪山”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为依据,大力吸引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医疗卫生学科领军人才,打造深圳东部医疗高地,努力促进坪山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坪山区医疗卫生系统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该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7日。
二、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时请提供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5-84513893
联系地址:坪山区坪山大道平乐骨伤科医院坪山院区行政7号楼202室
特此公告。
***:坪山区医疗卫生系统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4日
回复部门:卫生健康局
部门回应:
为贯彻落实坪山区一届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 全力打造“龙聚坪山”人才高地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为依据,大力吸引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医疗卫生学科领军人才,打造东部特色的区域医疗中心,努力促进坪山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实际,我局牵头草拟了《坪山区医疗卫生系统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7日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上将全文公示,征集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收到反馈建议共两条,一是建议第五条人才认定内容里所有“目前仍在岗”修改为“目前仍在专业技术岗”;二是建议第五条第七款第2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修改为“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我局对以上建议经研究决定予以采纳,并已通过电话一一予以回应。待文件修订完善后,将按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要求报送区法制办审查,再报送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