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方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
现将《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方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函〔2016〕120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企业要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通知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向各镇(街道)经促局提交申报材料。各镇(街道)经促局汇总提交材料如下:
(一)项目汇总表;
(二)企业申报材料;
(三)企业申报材料审核表;
(四)项目推荐函。
各镇(街道)经促局要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核,填写申报材料审核表,在项目推荐函,项目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审核表,企业申报材料的封面、封底上加盖单位公章,在企业申报材料的侧面加盖骑缝公章。
二、请各镇(街道)经促局于7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附推荐函报送至我局产业发展科(纸质版6份,电子版1份),待市经信局评审确定上报项目后,组织企业登陆“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进行填写申报。逾期不再予以受理。
三、市、区、镇三级联合对项目进行实地查验,实地查验时间另行通知,各镇街要负责联系企业,安排好实地查验行程。
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资金(支持首台(套)装备的研发与使用方向)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实施,企业如对申报条件有疑问,可向省经济和信息经委有关工作人员咨询(联系人:房钦,联系电话:020-83135943)。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6年7月6日
(联系人:陈婉珊,联系方式:86293697,邮箱:jmj_cyfzk@nan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