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水镇金山公园景观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里水镇金山公园景观工程(一期)一标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路桥梁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里水镇金山公园景观工程(一期)一标段,总投资约510万元,其它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设计变更、修改等因素延长。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合招标人,如招标人有需要停工或开工,中标人必须执行。完工时间以监理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对里水镇金山公园景观工程(一期)一标段进行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的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350493.01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 5 月 27 日至2016年 6 月 3 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现金(含电子版资料),售后不退。
方式一、在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光盘在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购买及领取,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电子版资料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时间:2016年 5 月 27 日至2016年 6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1座二层A215(基德福创新园内)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现金(含电子版资料),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18430 传真: 0757-83218430
方式二、在里水政务网(http://lishuiz.nanhai.gov.cn)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p.cn)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担保金
6.1 投标担保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16 日24:00前(北京时间)。
6.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43.00万元的投标担保金(其中投标保证金8.60万元, 34.40万元作为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不弄虚作假、按时签订合同及安全施工的诚信保证金,违反者将会被没收担保金)。已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若没有参加投标的,必须在开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其不参与投标的情况说明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递交情况说明及开户许可证的单位,则视为不诚信表现,招标人将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20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2016年 6 月 20 日9时00分~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即旧毛巾厂)2号楼1楼开标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7.3.1投标人可委派特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到场,开标前将对特定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包括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企业技术负责人持公司出具证明书)进行核查,核查不通过则视为投标人的特定人员未到场。特定人员核对身份证后即可离场。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交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人员证件证明资料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备查。逾期送达、未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进行核对或不符合规定的,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采用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的项目,投标人提交证照原件时应将所有证照原件(除投标担保银行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及用于退还投标担保金而另外单独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担保银行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外)密封在一个密封封套内,并在封套表面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证照原件数量,招标代理在收取原件时不对原件进行逐一核对;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再对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和候补入围投标人的证照原件进行拆封,逐一核对收取,其他投标人的原件退回。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里水镇政务网(http://lishuiz.nanhai.gov.cn)、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及里水镇政务网(http://lishuiz.nanhai.gov.cn)的公告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如投标人中标,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或园林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交由招标人保管,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给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常驻工地,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10.4特别说明: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的工程名称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处,统一约定以本招标文件的工程名称“里水镇金山公园景观工程(一期)一标段”为准。
10.5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路桥梁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1座二层A215(基德福创新园内)
联系人:张***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5689562 电话:0757-83218430、137****3091
电子邮件: / 传真:0757-83218430
电子邮件:1034560586@qq.com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doc
工程图纸清单:里水镇金山公园景观工程(一期)一标段图纸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