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核结果
根据《佛山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佛府〔2018〕40号)和《佛山市禅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佛禅府办[2016]66号)相关规定对67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有59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有1户,放弃保障资格的家庭有5户,已故的有1户,申请延期复查的有1户。 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时间自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12日。请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82626157、 82625661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保障资格审核结果明细表(请点击打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