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购买二手房)登记办证实行新流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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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根据佛山市行政审批(管理)事项清理结果,二手房买卖登记流程已取消交易核准环节。为切实方便市民办事,从2011年8月1日起,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权登记服务大厅将实行优化调整后的二手房买卖登记办证新流程。届时,市民办理二手房买卖过户手续需先到征税窗口办理相关完税手续,再到房地产登记办证窗口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房屋买卖(购买二手房)登记办证指南 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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