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慈善会启动教育救助金
因校园意外造成伤害的学生,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
近日,禅城区慈善会正式启动禅城区教育救助金。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因校园意外造成伤害或突发性重病的禅城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每名学生年度最高补助5万元。
记者了解到,禅城区教育救助金的救助对象为:因校园意外造成伤害,或突发性重病的禅城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其中“突发性重病”指的是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重病。
因校园意外造成伤害的,对以下两种情况给予救助:出现校园意外死亡的,予以一次性抚慰金3万元;对校园意外造成伤害而产生医疗费用的,扣除各类保险、事故赔偿、政府救助后予以剩余医疗费用80%的救助,年度限额5万元。而对突发性重病的学生救助标准为:扣除各类保险、政府救助后予以剩余医疗费用80%的救助,年度限额也是5万元。
禅城区慈善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区慈善会、区教育局将会及时通过禅城教育网、区慈善会官网发布教育救助金申请信息及申报要求,接受学生的申请,申请者可在就读学校领取或在禅城区慈善会官网《佛山市禅城区慈善会禅城区教育救助金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经过学校受理加具意见、区教育局审核、区慈善会审核、教育救助金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后,救助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救助对象。
申请救助金所需材料
《佛山市禅城区慈善会禅城区教育救助金申请表》两份。
申请学生及家长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签名确认),学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入学或就读相关证明。
疾病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社保及其他保险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外出购买处方药的需提供正规***和医疗机构开出的处方证明。单据开票日期在申请受理日之前12个月内有效。
与申请者或其监护人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账号(中国***或存折)信息复印件和相关信息(包括开户人姓名、账号、开户行)并签名。(来源: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