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非法排污首个领奖人产生
伍先生得奖1万元;目前全区共受理市民举报12起
记者于祥华报道:24日,记者从高明区环保局获悉,自我市统一实施“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奖励办法”以来,高明区第一个违法排污行为有效举报人伍先生将获奖励1万元!
据高明区环保局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伍先生举报的是荷城街道文竹路一家企业违法排放黑色废水的事件。接到举报后,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监测人员取样检测发现,该企业没有使用污水处理设备,而将生产、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了下水道。环保部门最后认定此事件为违法排污行为,因而处以该企业2万元的罚款,并勒令其限期整改。
伍先生举报属实,被确定为有效举报,按照“奖励办法”有关规定,高明区相关部门决定拿出罚款所得的50%( 1万元),奖励伍先生的举报行为。
“2006年11月16日11时09分接举报称荷城一染织厂排污,11时50分调查处理完毕;11月22日19时05分接举报称杨和一金属企业排放白色污水,19时20分出发,23时20分调查处理完毕……”在区环保局监察大队的一个档案本里,详细记录着执法小组两个多月来“接到举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调查处理”的经历。截至目前,该区已通过12369环保热线,受理企业违法排污举报12起。
举报故事
“没有奖励我也会举报”
2006年11月27日下午,伍先生经过高明区西江附近一家工厂时,意外看见一股黑色的废水源源不断地流进了下水道内,还散发着浓重刺鼻的味道。他意识到这可能是工厂正在违法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怀着探个究竟的心情,伍先生沿着黑水流经的方向走去,发现这些臭味浓烈、颜色漆黑的废水果然是从一家工厂的车间里溢流而出。
于是,伍先生拨通了环保举报投诉电话,向工作人员讲述了事发的地点以及现场的大致情况,一位工作人员还让他留下了姓名和联系电话。挂了电话,伍先生看了一下时间:16时09分。
16时10分,高明区环保局电话值班员李琅接到市有奖举报中心的电话,记下举报内容后,李琅立即将情况报告给监察大队大队长黄国贤……16时30分,黄国贤等几名执法人员就赶到了黑色废水排放现场。执法人员责令企业立即停产,以停止废水排放。与此同时,环境监测人员也在现场取样,检测废水水质。
后经调查证实:该工厂喷涂车间生产的除油以及磷化工序中产生的清洗水、碱液、磷化液溢流至地面集水渠,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现场经试纸测试呈强碱性;其未使用的生产线排水渠内的污水亦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经试纸测试呈强酸性。该厂原设有一套污水处理设施,但为节约成本,现场检查时该设施并未使用。在环保部门的督促下,目前,该工厂已经完成整改。
“当时打电话的时候,我确实希望能够得到奖励,不过即使没有奖励,我也会举报。”伍先生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