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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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7日发表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佛山市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优化调整听证会参加人
变更的公告
日前,我局发出公告,将于2018年7月13日组织佛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听证会,经过自愿报名和抽签等方式,共确定10名听证参加人,于6月22日在佛山市人民政府和我局网站上公布了参加人员名单。根据公告要求,各区分别需要1名市民代表作为听证参加人参加听证会,但高明区的听证参加人黎简雄因个人原因,当天无法参加听证会,现已委托王永波作为高明区的市民代表参加听证会。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的规定,现对于变更王永波作为高明区市民代表参加佛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听证会予以公告,王永波为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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