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中心区东西片控制性详细规划TZ02TZ04TZ05TZ07地块局部调整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佛山市禅城区
张槎街道中心区东、西片控制性详细规划
TZ-02、TZ-04、TZ-05、TZ-07
地块局部调整的通知
禅城区人民政府:
《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中心区东、西片控制性详细规划》TZ-02、TZ-04、TZ-05、TZ-07地块局部调整已按法定程序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按照以上规划成果认真抓好规划控制管理工作,科学指导该片区规划建设。
二、规划应加强城市设计的指引,提升整体环境。
三、开发建设要与周边地区做好衔接,体现区域协调的理念,并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如需调整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四、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