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充路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汕充路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CLPSP17ST00ZC76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充路垃圾压缩站建设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98679.37
四、采购数量 :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详细技术要求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
6.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 拟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8. 具备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9. 具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购买竞争性成磋商文件,购买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心”。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3)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的“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网页打印件;
6) 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
7) 拟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网页打印件;
8)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核查);
9)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响应文件中。《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账号”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15时0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一、 磋商时间:2017年8月28日15时00分。
十二、磋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会议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2日止。
十四、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佘***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联系事项
1. 采购单位: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址:汕头市珠江路60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810***5
2.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11号粤海大厦29楼12室(汕头分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290928
传真:0754-81886929
邮编:515041
邮箱:2998551621@qq.com
3.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290928
***:1.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