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龙湖区梅溪河左岸护堤地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龙湖区下蓬水利所)的委托,对(汕头市龙湖区梅溪河左岸护堤地绿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KST16-190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梅溪河左岸护堤地绿化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总投资人民币880156.01元,工程建设费用人民币791805.15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91805.15元)。
四、项目内容:汕头市龙湖区梅溪河左岸护堤地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吉林省中天建筑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及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预算审核报告书;
五、该项目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企业;
3、拟指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园林专业职称。
4、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必须提交提供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6、为方便投标单位对项目的了解,要求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下蓬水利所(联系电话:0754-88330377,联系人:陈先生)出具的勘察证明。
七、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校验,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1、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指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园林专业职称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9、现场踏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10 月9日至 2016年10月13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 10月17日下午3时00 分(提前半小时接收磋商响应文件)。
十、提交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磋商时间:2016年10月17日下午3时00 分。
十二、磋商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2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下蓬水利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833037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传真:0754-87123068
邮编: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发布人: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