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出让公示
汕头市东升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谷饶镇上堡居委下柴桥洋(灰田公路北侧)旧厂房用地“三旧”改造项目,土地面积***370.9平方米(折96.556亩)的集体建设用地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建)字[2012]915号文批准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汕府[2012]75号)、《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项目申报办事指引的通知》(汕府办[2012]128号)的规定,并经潮阳区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潮阳区人民政府汕潮阳府复函[2013]438号文批准同意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在一年内以协议方式分三期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上堡居委下柴桥洋(灰田公路北侧),土地面积***370.9平方米(折96.556亩)。
二、土地用途:居住用地(住宅占89%、商铺占11%)。
三、出让年限:住宅用途70年,商业用途40年。
四、出让方式:采用协议方式出让给汕头市东升房地产有限公司。
五、改造方式:该项目由汕头市东升房地产有限公司全额投资新成立的汕头市东升房地产有限公司改造开发。
六、出让地价:我局通过公开摇珠形式委托两家评估机构对该宗用地分三期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经综合两家公司的评估结果:第一期22249.9平方米(折33.375亩)的市场价格为7821.955万元,根据市人民政府汕府[2012]75号第七条的规定,该宗用地第一期应缴交地价款为7821.955×30%=2346.5865万元;第二期19616.8平方米(折29.425亩)的市场价格为6896.285万元,根据市人民政府汕府[2012]75号第七条的规定,该宗用地第二期应缴交地价款为6896.285×30%=2068.8855万元;第三期22504.2平方米(折33.756亩)的市场价格为7911.315万元,根据市人民政府汕府[2012]75号第七条的规定,该宗用地第三期应缴交地价款为7911.315×30%=2373.4065万元。该宗用地分三期协议出让应缴交的总地价款为6788.8785万元。
七、公示期限:2013年11月3日至2013年11月9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潮阳区“三旧”改造办公室
联系地址:潮阳区棉新大道中段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754—83812***6
潮阳区“三旧”改造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