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司法局举办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
8月20日至21日,汕头市金平区司法局在中共汕头市委党校举办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及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街道、社区干部约10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内容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国前我党历史上定规矩的四次重要会议》《公务员心理调适》《城市基层党建抗疫特刊》《社区矫正法专题法治讲座》等课程。
今年以来,金平区司法局严格执行《广东省社区矫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做好社区矫正对象防控知识宣传,加强疫情安全隐患排查,杜绝社区矫正对象私自前往北京、湖北省等地区,主动对接公检法机关,配合市司法局执法队对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落实每天不低于在册社区矫正对象人数20%的比例进行电子定位抽查,并对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电话抽查。加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解矫社区矫正对象“三个规定动作”,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身体健康情况及解矫后的去向,将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后纳入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和公安部门管控范围,做好跨地区跨部门衔接工作,加强电话联系、实地查访、信息核查,确保底数清、不脱管、不漏管。
同时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研究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开展“五个一”活动。依法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健全培训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开展规范考核奖惩、档案管理等专项活动。继续推行“五个一”教育矫治模式,大力开展“震撼教育”、国学教育、“每月一主题”教育等活动。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段教育。在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中广泛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四知道”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健全刑罚执行一体化沟通协调、资源共享、衔接配合、人才交流、协同共建等五项机制,配合市司法局开展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管教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推动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范畴,推进远程视频会见点向司法所延伸。认真抓好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工作实施,推动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实现数据交换、业务协同、网上办案、信息共享。围绕执法规范,突出重点抓好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和业务文书、执行档案、工作档案、工作台帐、分类管理、考评考核、调查评估、执法流程和标准等规范化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此次培训班提高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党的理论水平,完善司法行政社区矫正业务知识结构,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持续推进社区矫正队伍的建设。
截止8月20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70名、解除1446名,现有在矫人员224名。承办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委托评估22宗;落实远程会见243例423人次。(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