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制定新区安全生产的相关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负责对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3、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交流与合作;4、负责监督检查、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5、负责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6、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事故查处及整改措施落实;7、负责新区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储存设施经营除剧毒、易制爆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不含加油站)的审查发放工作; 8、依法监督职责范围内的新区石油管道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落实工作,负责石油管道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管,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依规定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9、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督查工作;10、按照分级、属地和行业(领域)监管原则,在职责范围内指导、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监督新区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11、指挥、协调、参与新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2、承担新区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3、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大鹏新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中心共2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35人,实有人数19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1.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编制数28人,实有人数 12人;离休0人,退休 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0辆。
2.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中心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7人;离休0人,退休0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 0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织牢重大危险源监管安全网, 强化监管留痕管理和安全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运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监测。
2.对辖区内剩余的小微企业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2017年6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全覆盖。
3.实施全员执法工作计划,对辖区内的3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及部分重点企业直接执法检查。将新区280家企业的执法监察工作进行分解到各办事处。
4.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和输油管道专项整治工作,并对全面整治过程中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5.稳步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完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信息台帐,完善执法装备,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与。
6.做好安全文化景观标识建设后续工作,加快消防安全体验馆、危化品安全体验馆、安全主题文化广场建设;继续加大对企业“三类人员”、执法人员、基层安监力量的教育培训。
7.推动葵涌、大鹏的安全社区完成省一级的命名,南澳安全社区完成国家安全社区命名。
8.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部署,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办事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通报督查结果,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收入3,762万元,比2016年增加1,387万元,增长58.4%,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762万元。
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支出3,762万元,比2016年增加1387万元,增长58.4%。其中:人员支出265万元、公用支出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万元、项目支出3,396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
1、加大新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2016年,我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额为379万元。2017年,我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额为1,689万元,同比增加了1,310万元,主要是新增购置消防车等消防设备购置经费。
2、新增政府投资项目。2016年,我局并未申报政府投资项目资金,2017年,预算了政府投资项目515万元,同比增加了515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3,76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65.46万元和项目支出3,396万元。
(一)基本支出
1.人员支出26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公用支出(机关运行经费)51万元,主要包括公用定额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3,396万元,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6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工作及其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业务;
2. 一般管理事务57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综合管理中涉及的劳务费、宣传费、办公设备购置业务及其他管理事务;
3、办公设备购置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新增人员办公设备添置费;
4.严控类项目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工作;
5.预算准备金3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6.安全生产专项资金1,68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社区建设及宣传培训工作、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社区消防车购置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等开支;
7、政府投资项目515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大鹏新区安全教育体验馆的建设费。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共计70万元,其中包括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3万元和2017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57万元。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34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141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新区因公出国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4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我单位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工作的公务人员。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4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1,41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41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大型消防水车无法进入社区街道开展消防工作等实际困难,拟购置泡沫消防车、消防指挥车、消防摩托车、微型消防车和电动消防车等消防设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1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划入其他部门1辆公务用车,车辆编制数从原来4辆减少为3辆。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2016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包括大鹏新区安全生产法制宣教中心1家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均未单独编列部门预算,而合并在局本级部门预算内,因此本部门预算草案未能单独说明基层单位预算情况。2017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4.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等)。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物业管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