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或备案情况的公告(20210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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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9日发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规定,截至2021年3月29日,光明区共有41家单位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其中备案1家)。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要严格执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并接受监督核验。现将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依法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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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7:45:0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