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组织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用明胶生产和使用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012年4月20日从省质监局获悉,自4月16日始,全省质监系统组织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用明胶生产和使用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实施情况,抽查企业使用的食用明胶等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我国相关规定,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使用工业明胶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19日下午,全省质监系统又召开加强食用明胶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组织对我省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违法行为进行彻查、严打行动,对所有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和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清查。
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级质监部门组织“四查”,即对所有生产食用明胶的生产企业均要认真检查,要求企业详实报告明胶生产销售的情况,检查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和台账,并抽样检验企业产品。对使用明胶的食品生产企业,也需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要求企业详实报告使用明胶生产产品的情况,检查企业原材料的来源、进货台账、所生产食品添加明胶的用量,抽查企业使用的明胶原料。同时,对所有的明胶生产企业,包括工业明胶生产企业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写出自查报告,并检查使用原料、生产加工过程和销售台账。
省质监局强调,使用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是严重刑事犯罪行为。严禁在食品中添加工业明胶,严禁未经许可生产食用明胶等食品添加剂,严禁生产不合格食用明胶。非法添加违法行为一经查出,一律责令停产、吊销生产许可证,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省级质监部门将统一组织对辖区范围内所有使用明胶的加工食品开展风险监测和专项抽查,若发现产品中铬含量异常情况,将立即对该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查明原因,并分析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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