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公办学校三四级校长职级首次认定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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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8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校长拟认定职级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光明区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联系人:陈洁兰,联系电话:88211817,地址: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29室。
光明区教育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光明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0日
(联系人:陈洁兰,联系电话:8821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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